2010年4月18日 星期日

思惟後世當生何趣二趣苦樂

辛二、思惟後世當生何趣二趣苦樂
總說:
一、決定死,後須受生(決定速死沒故,於現法中無暇久居,然死後亦非斷無,仍須受生)。
二、我若生惡趣該如何?
(唯除二趣之外無餘生處,謂生善趣或是惡趣。於彼中生,非自自在,以是諸業他自在故,如黑白業牽引而生。我若生惡趣,當為何等?→故應思惟諸惡趣苦)。
三、思苦功德(二趣中,所修生死總苦,惡趣別苦,至極切要→是能攝眾多修要大嗢柁南。)
苦功德有五:
(一)若自思墮苦海理,意生厭離,能息傲慢。
(二)由見苦是不善果故,於諸惡罪極生羞恥。 自利
(三)不樂眾苦故,而樂安樂,由見安樂是善果故,於修善法深生歡喜。
(四)由量自心而悲憫他。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………(上士)→利他
(五)由厭生死希求解脫,由畏眾苦,發起猛利真歸依等。 (中士、下士)→自利
引經:入行論云「無苦無出離,故心汝堅忍。」「復次苦功德,厭離除憍傲,悲愍生死者,羞惡樂善行。」「我由怖畏故,將自奉普賢。」
別說:
思惡趣苦 分三:壬一、思惟地獄所有眾苦 壬二、旁生所有眾苦 壬三、惡鬼所有眾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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壬一、思惟地獄所有眾苦 分四:
一、大有情地獄:從此過三萬二千踰繕那,下有等活地獄。從此漸隔四千四千踰繕那下,而有餘七。
(一)八者:
(1)等活者 (2)黑繩者
(3)眾合者 (4)號叫者
(5)大號叫者 (6)燒熱者
(7)極熱者 (8)無間者。
(二)壽量:(以人壽年計)
等活={日=﹝四天王天壽(日=人壽50年)*360*500﹞ }*360*500 = 1.62*10^12 年
黑繩={日=﹝忉利天壽(日=人壽100年)*360*1000﹞}*360*1000 = 1.62*10^12*8^1年
眾合={日=﹝夜摩天壽(日=人壽200年)*360*2000﹞}*360*2000 = 1.62*10^12*8^2年
號叫={日=﹝兜率天壽(日=人壽400年)*360*4000﹞}*360*4000 = 1.62*10^12*8^3年
大號叫={日=﹝化樂天壽(日=人壽800年)*360*8000﹞}*360*8000 = 1.62*10^12*8^4年
燒熱={日=﹝他化自在天(日=人壽1600年)*360*16000﹞}*360*16000 = 1.62*10^12*8^5年
極熱= 半中刧
無間= 一中刧
二、近邊地獄:彼八種大那落迦,一一各有四牆四門,其外皆有鐵城圍繞,其城亦復各有四門,一一門外,有餘四。
(一)四有情地獄者:
(1)、煨坑
(2)、屍糞臭泥(穢糞泥)
(3)、利刀道
(4)、無極大河。
(二)壽量:無有決定。
三、八寒地獄者:從八大有情地獄,橫去一萬踰繕那外,是有彼處。即從此下三萬二千踰繕那處有寒皰獄,次下各隔二千二千踰繕那處,有餘七焉。
(一)八者:
1、寒皰獄 2、皰裂者
3、□喝哳詀 4、郝郝凡
5、虎虎凡 6、裂如青蓮
7、裂如紅蓮 8、裂如大紅蓮。
(二)壽量:「納八十斛胡麻大篅,以諸胡麻高盛充滿。次若有人經越百歲,取一胡麻,由是漸次容八十斛胡麻大篅速當永盡。然不說生寒皰中諸有情壽而能永盡。如二十皰,如是乃為一皰裂量。如其二十裂如紅蓮,如是裂如大紅蓮量,其一亦爾。」乃至爾許壽量受苦。
四、獨一地獄者:於寒熱地獄近邊,本地分說人間亦有。事阿笈摩亦說住於近大海岸。
「處所無定,若山若河,若曠野處,若所餘處,若於地下,悉皆有故。」
壽量:無有決定。
◎小結(地獄所有眾苦):
一、地獄業因:「如是十六有情地獄,是由一切有情共業增上而成。獨一地獄,或由眾多或二或一別業而成。」能感如是眾苦之因,唯是自內三門惡行。
二、應怖畏:能感於彼等中受生之因,極近易為,於日日中亦集多種。先已集者現有無量,是故不應安穩而住,應思此等深生畏怖,與彼中間,唯除隔絕悠悠之息而無餘故。
三、受苦比較:生死苦中,諸惡趣苦,極難忍受,其中復以地獄諸苦極難堪忍。諸地獄中,又以無間苦為至極。
四、勸勉:「此諸不善果種子,即身語意諸惡行,汝應盡力而策勵,縱其塵許莫令染著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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壬二、旁生所有眾苦:旁生中諸贏劣者,為諸強力之所殺害。又為人天資生之具,自無自在,為他驅馳,遭其傷殺撻打損惱。
一、處所:與諸人天共同依止,無別處所。「諸水陸空行,其處根本是謂大海,餘者皆從大海散出。」
二、總苦:旁生趣中遭殺害,繫縛打等種種苦,諸離寂滅淨善者,互相吞噉極暴惡。
三、別苦:有因真珠及毛骨,由皮肉故而死亡,無自在故由他驅,足手鞭鉤及棒打。
四、壽量:壽長者,能達劫量,短則無定。
五、勸勉:應於總別諸苦,常懸畏懼,思惟眾多苦惱道理,厭患出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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壬三、惡鬼所有眾苦
一、處所:諸鬼本處琰魔王國,於此瞻部洲下過五百踰繕那而有,從此展轉散居餘處。
二、業因:諸習近上品慳者,生惡鬼中。
三、受苦情況 有三:
(一)於諸飲食有外障者,謂彼若趣泉海池沼,即於其處,為餘友情持劍槍矛,遮其泉等不令趣近,及見其水變為膿血,自不樂飲。
(二)於諸飲食有內障者,謂有其口細如針孔,口或如炬,或有頸癭或腹廣大,縱得飲食無他障碍,然自不能若食若飲。
(三)於諸飲食自有障者,謂有惡鬼謂猛燄鬘,所有一切若飲若食,悉皆然燒。有名食穢,食糞飲溺,及有唯能飲食不淨,生熟臭穢,有損可厭。或有唯能割食自肉,不能受用淨妙飲食。
四、壽量:「鬼以人間一月為一日」(500(人壽15000歳);有5000(人150000);有10000(人300000)歲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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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總結(三惡趣苦)
一、身量:三惡趣中身量無定,由不善增上力故,大小非一。
二、喻:如事阿笈摩說,慶喜妹家二甥出家修行的故事(略)。
其能滅懈怠,能發精進,勤修正道,策發其意,令希解脫及證解脫 。
根本因→讚修苦。
縱有大師現住世間,於此教授,更無過上而可宣說。及於此中,發生下中士夫意樂,次第極顯。
三、淨修心量:祖師策勵:「應觀能生彼中之因,先作未作,現作未作,為念不念當來應作。若先已作,或現正作,或念厚實而當作者,則當生彼。若生彼中,爾時我當何所作耶,我能忍乎。作是念已,作意思惟,必須令其腦漿炎熱,起坐慞慌,無寧方便,隨力令發怖畏之心。」
四、結勸:若思三惡趣眾苦,度現在心,乃至未能轉變心意,起大怖畏,應勤修習。若雖知解,或未修習,或少修習,悉皆無益。
現得善身,若如是思,能淨先作(惡),未來減少。先所作善,由猛欲樂,發願令轉增長繁多。諸當新作(善)堪能趣入,則日日中能使暇身俱足義利。若於現在不思彼等,墮惡趣時,雖求從彼畏怖之中,救護依處,然不能得。爾時於其應不應作,無慧力故,不能取捨。
入行論云:「若時能行善,然我未作善,惡趣苦蒙蔽,爾時我何為。」「誰從此大畏,能善救護我,睜其恐懼眼,四方覓歸依。見四方無依,次乃徧迷悶,彼處非有依,爾時我何為。故自今歸依,諸佛眾生怙,勤救眾生事,大力除諸畏。」此僅粗分,廣如念住經說。定須觀閱,數數觀閱,於所觀閱,應當思惟。

於道總建立發決定解

甲四→乙二→丙二→
丁一、於道總建立發決定解
丁二、正於彼道取心要之理 分三:戊一、於共下士道次修心 戊二、於共中士道次修心 戊三、於上士道次修心
戊一、於共下士道次修心 分三:己一、正修下士意樂 己二、發此意樂之量 己三、除遣此中邪執
己一、正修下士意樂 分二:庚一、發生希求後世之心 庚二、依止後世安樂方便
庚一、發生希求後世之心 分二:辛一、思惟此世不能久住憶念必死 辛二、思惟後世當生何趣二趣苦樂
辛一、思惟此世不能久住憶念必死 分四:壬一、未修念死所有過患 壬二、修習勝利 
壬三、當發何等念死之心 壬四、修念死理
壬一、未修念死所有過患:
於其有暇身時,取心藏中有四顛倒,於諸無常執為常倒,即是第一損害之門。
其中有二:
謂粗及細,於其粗劣死無常中,分別不死是損害門 。僅念今後邊際,定當有死,雖皆共有,然日日中,乃至臨終皆起是念,今日不死,今亦不死,其心終執不死方面→被如是心之所覆蓋:便起現法久住之心→過患:
一、於此時中,唯於現法,除苦引樂,所有方便,不生觀察後世、解脫、一切智等大義之心,故不令起趣法之意。設有時趣聞思修等,唯為現法利故,令所修善勢力微弱復與惡行罪犯相屬而轉,故未糅雜惡趣因者,極為希貴。
二、設能緣慮後世而修,然不能遮後時漸修延緩懈怠,遂以睡眠昏沈雜言飲食等事,散耗時日,故不能發廣大精勤,如理修行。
三、由希命久住所欺誑故:
(一)由利養供敬等上,引起猛利貪、瞋、癡、我慢、嫉等諸大煩惱及隨煩惱如瀑流轉。
(二)復由煩惱故,於日日中漸令增長,諸有勝勢,能引惡趣猛利大苦,身語意攝十種惡行,無間隨近,謗正法等諸不善業。
(三)令漸棄能治彼等,善妙宣說甘露正法斷增上生及決定勝所有命根。
◎小結:遭死壞已,為諸惡業引導,令赴苦痛粗猛,炎燒非愛諸惡趣處,何有過此暴惡之門。
只緣現世、不緣後世→不修正法
﹂設有聞思修→善力微弱、雜惡趣因
(未修念死)→ 設緣後世→不遮懈怠
隨煩惱轉、十種惡行、謗正法業;棄正法斷增上生及決定勝;死墮惡趣
壬二、修習勝利
一、若真起隨念死心,譬如決斷今明定死,則於正法稍知之士,由見親屬及財物等不可共住,多能任運遮彼貪愛,由施等門樂取堅實。
二、若見為求利敬及名稱等世間法故,一切劬勞皆如扇揚諸空榖壳,全無心實,是欺誑處,便能遮止諸罪惡行。
三、由其恆常殷重精進,修集歸依及淨戒等諸微妙業,遂於無堅身等諸事
取勝堅實。由是自能昇勝妙位,亦能於此導諸眾生。
經喻:「一切耕種之中,秋實第一,一切跡中,象跡第一,一切想中,無常死想為第一,由是諸想能除三界一切貪欲、無明、我慢。」
四、是能頓摧一切煩惱惡行大椎,是能轉趣一切勝妙大門。
◎小結:能修士夫義時,唯是得此殊勝暇身其中,我等多是久住惡趣,設有少時暫來善趣,亦多生於無暇之處,其中難獲修法之時。縱得一次堪修之身,然未如理修正法者,是由遇此且不死心,故心執取不死方面,是為一切衰損之門。其能治此憶念死者,即是一切圓滿之門。
*結勸:【故不應執,此是無餘深法可修習者之所修持,及不應執,雖是應修然是最初僅應略修,非是堪為恆所修持。應於初中後三須此之理,由其至心發起定解而正修習。】
壬三、當發何等念死之心
一、不當:若由堅著,諸親屬等增上力故,恐與彼離起怖畏者,乃是於道全未修習畏死之理
二、正當:謂由惑業增上所受一切之身,皆定不能超出於死。故於彼事雖生怖懼,暫無能遮。
惡因未懺、善因未造:
為後當來世間義故,未能滅除諸惡趣因,未能成辦增上生因、決定勝因,即便沒亡而應恐怖。
若於此事思惟怖畏,則於此等有可修作,能令臨終無所怖畏。
若未成辦如是諸義,總之不能脫離生死,特當墮落諸惡趣故,深生畏懼,臨終悔惱。
◎小結:若數數思惟無常,念身受用定當速離,則能遮遣,希望不離彼等愛著。由離此等所引憂惱增上力故,怖畏死沒皆不得生。
壬四、如何修念死者?(修念死理)謂應由於三種根本,九種因相,三種決斷門中修習。
根本 分三:一、思決定死;二、思惟死無定期;三、思惟死時除法而外,餘皆無益。
一、思決定死 因相 分三:
(一)思惟死主決定當來,此復無緣能令卻退者(無論何等身、境、時、方法皆不能退止)。
【迦摩巴云:「現須畏死,臨終則須無所恐懼。我等反此,現在無畏,至臨終時,用爪抓胸。」】
(二)思惟壽無可添,無間有減者。
壽盡極速,喻如:織布、牽所殺羊、江河猛急奔流,險岩垂注瀑布、牧童持杖驅逐諸畜類。
(三)思於生時亦無閒暇修行妙法,決定死者。
生時不應執為有暇。謂無義中先已耗去眾多壽量,於所餘存,亦由睡眠分半度遷,又因散亂徒銷非一,少壯遷謝至衰耄時,身心力退,雖欲行法,然亦無有勤修之力,故能修法時實為少許。
祖師伽喀巴云:「六十年中,除去身腹睡眠疾病,餘能修法,尚無五載。」
◎小結:現法一切圓滿,於臨死時唯成念境,如醒覺後,念一夢中所受安樂。若死怨敵定當到來,無能遮止,何故愛著現法欺誑。
*決斷:如是思已,多起誓願:決斷必須修行正法。
二、思惟死無定期
(一)總相:謂今日已後,百年以前,其死已定,然此中間,何日而來,亦無定期。(即如今日,謂死不死,俱不決定。)
思今日定死:
1、不念過患:執不死,專籌久住現法,不能籌後世之事。
2、緣念勝利:【若日日中籌備死事,則多成辦他世義利,縱不即死,造作此事亦為善哉。若即死者,則此尤其是所必須。】
(二)別相(因相) 分三:
1、思贍部洲壽無定者:
贍部洲壽極無定準,劫初壽數,經無量年,今後須以滿十歲為壽長際,即於現在老幼中年,於何時死,皆無定故。
結勸:【應當作意所見所聞,若諸尊重,或友伴等,壽未究竟,忽由內外死緣,未滿心願而死。念我亦定是如是法,應數思惟應令發生必死之心。】
2、思惟死緣極多,活緣少者:(謂於此命有多違害)
死緣極多(有多):1諸有心及諸無心 2諸魔屬,人非人等 3諸旁生類。
違害之理: 有生命 無生命
(1)內有諸病(死緣極多):(自身由四大種成,彼等亦復互相違害,諸大種界若不平等,有所增減能發諸病,而奪命根,此諸違害,是與自體,俱生而有,故於身命無可安保。)
(2)外大種違損(活緣極少):(五濁現世集感壽業極其稀寡;藥力勢劣;受用難消,消無大益;念誦等事,勢力微劣)。
(3)活緣定變死緣(受用飲食太多太少及不相宜,房舍倒塌,親友欺侮,是等門中而成死緣)。

3、思惟其身極微弱,故死無定期者。
身如水沫,至極微劣,無須大損,即如名曰芒刺所傷,且能壞命。故由一切死緣違害,是極易事。
*決斷:如是思後,不見死主何時決定壞其身命,莫謂有暇,應多立誓:決從現在而修正法。
◎小結:三根本中極重要者,厥由思惟死無定期,能變其心,故應勵修。
(三)、思惟死時除法而外,餘皆無益之三者(名位、權勢…等皆無益)。
一、親友無益:若見須往他世,爾時親友極大憐愛而相圍繞,然無一人是可隨去。
二、財富無益:盡其所有悅意寶聚,然無塵許可得持住。
三、骨肉無益:俱生骨肉尚須棄捨,況諸餘法。
◎結示:現世一切圓滿皆棄捨我。
*決斷:我亦決定棄捨彼等而赴他世。
◎總結(念死無常):
一、當思暇滿義大難得易失,應勤修後世以往畢竟安樂,念死之心縱覺難生,然是道基,故應勵力。
(一)如是自心堪任:應如前所說而正修習。(念死無常共四科:未修過患、修習勝利、當發可心、修念死理)
(二)若自心不堪任:隨其所稱,取三根本九因相,觀現法中所有諸事,數數修習。(修念死理)

總略宣說修持軌理

甲四、如何正以教授引導學徒次第 分二:
乙一、道之根本親近知識軌理
丙二、總略宣說修持軌理
丁一、正明修法(顯正) 分二:  丁二.破除此中邪妄分別(破邪)
戊一、正修時應如何 分三:己一 加行、己二 正行、己三 完結
己一、加行法 分六(金洲大師傳記):
一、淨地設像。
二、莊嚴供地。
三、入座皈依。
四、觀想聖眾。
五、積資淨罪(應修習七支以治身心,攝盡集淨諸扼要處)。
(一)禮敬支:
1、三門總禮:所有十方世界中,三世一切人師子,我以清淨身語意,一切偏禮盡無餘|
2、三門別禮:
(1)身禮敬:普賢行願威神力,普現一切如來前,一身復現剎塵身,一一偏禮剎塵佛|
(2)意禮敬:於一塵中塵數佛,各處菩薩眾會中,無盡法界塵亦然,深信諸佛皆充滿|禮敬諸佛
(3)語禮敬:各以一切音聲海,普出無盡妙言辭,盡於未來一切劫,讚佛甚深功德海|稱讚如來
(二)供養支: 廣修供養
1、有上供:以諸最勝妙花鬘,伎樂塗香及傘蓋,如是最勝莊嚴具,我以供養諸如來,
最勝衣服最勝香,末香燒香與燈燭,一切皆如妙高聚,我悉供養諸如來。
2、無上供:我以廣大勝解心,深信一切三世佛,悉以普賢行願力,普遍供養諸如來。
(三)悔罪支:我昔所造諸惡業,皆由無始貪嗔癡,從身語意之所生,一切我今皆懺悔|
(※其罪自性:謂我所作 分三:1.親自所作 2.教他作 3.於他作而發隨喜。) 懺悔業障
(四)隨喜支:十方一切諸眾生,二乘有學及無學,一切如來與菩薩,所有功德皆隨喜|
(如貧者獲得寶藏)隨喜功德
(五)勸請轉法輪支:十方所有世間燈,最初成就菩提者,我今一切皆勸請,轉於無上妙法輪|請轉法輪
(六)請住世支:諸佛若欲示涅槃,我悉至誠而勸請,惟願久住剎塵劫,利樂一切諸眾生|
請佛住世
(7)迴向支:
所有禮讚供養福,請佛住世轉法輪,隨喜懺悔諸善根,迴向眾生及佛道| 常隨佛學
願將以此勝功德,迴向無上真法界,性相佛法及僧伽,二諦融通三昧印|
如是無量功德海,我今皆悉盡迴向,所有眾生身口意,見惑彈謗我法等| 恆順眾生
如是一切諸業障,悉皆消滅盡無餘,念念智周於法界,廣度眾生皆不退|
乃至虛空世界盡,眾生及業煩惱盡,如是四法廣無邊,願今迴向亦如是| 普皆迴向
※如文中所說而行,則能攝持無量德聚。
◎ 禮敬支、供養支、請轉法輪支、請住世支、隨喜支 積集資糧
◎ 悔罪支 淨治罪障
◎ 隨喜支(自)、迴向支 增長無盡

六、三事求加持—令所緣明了顯現,供曼陀羅,應以猛利欲樂,多返祈禱維願加持
(一)、所有一切顛倒分別,速當滅除。(從不恭敬善知識起,乃至執著二種我相)
(二)、所有一切無顛倒心,速當發起。(從敬知識,乃至通達無我真實)
(三)、內外一切障緣,悉當寂滅 。
己二、正行 分二:
庚一、總共修法:
一、修的涵義—數數於善所緣,令心安住,將護修習所緣行相。【心住善所緣】
二、為何要修的原因—蓋從無始,自為心所自在,心則不為自所自在。心復隨向煩惱等障,而為發起一切罪惡。
三、修的目的—為令其心,隨自自在,堪如所欲,住善所緣。
四、應如何修?
(一)不善修之過患 :
1、若隨任遇所緣,則於所欲如是次第,修習爾許善所緣境,定不隨轉。
2、反於如欲善所緣境,堪任安住,成大障礙。若從最初令成惡習,則終生善行悉成過失。
(二)善修之行相:
1、於所修諸所緣境,數量次第,先須決定。
2、應發起猛利誓願,謂如所定,不令修餘。(應具足憶念正知,而正修習,如所決定,令無增減)
庚二、此處修法:
一、先應思惟依止勝利速成佛等,及不親近所有過患,謂能引發現法後世諸大苦等。
二、應多起防護之心:謂不容蓄,分別尊長過失之心。
三、隨自所知,應當思惟,戒定智慧聞等諸德,乃至自心未起清淨行相信時,應恆修習。
四、應思惟如前經說,於自、已作當作諸恩,乃至未發誠敬而修。
己三、完結:應將所集眾多福善,以猛利欲由普賢行願,及七十願等,迴向現實畢竟諸可願處。
◎結示(戊一、正修時應如何):
一、應於晨起,午前,午後,初夜,四次修習。
二、初修,若時長久,易隨掉沈自在而轉。此若串習,極難醫改,故應時短,次數增多。
三、若待稍固時漸延長,於一切中,應離太急太緩加行過失。由此能令障礙減少,疲倦惛沉等亦當消滅。
戊二、未修中間應如何
總:
一、總之,雖有禮拜、旋繞及讀誦等多可行事。
二、今此中正主要者:謂於正修時勵力修已,未修之間,三合而引導之(應閱顯說此法經論,數數憶持。應由多門修集資糧生德順緣,多門淨治所有違緣罪障。勵力守護所受律儀)
三、於所緣行相淨修其心,及律儀戒、積集資糧三法之上,名為三合而引導者。
別:復應學習四種資糧:所謂密護根門,正知而行,飲食知量,精勤修習悎寤瑜伽,於眠息時應如何行。(是易引發奢摩他道、毘缽舍那道之正因)
一、密護根門 分五
(一)以何防護者:謂遍護正念及於正念起常委行。
(二)何所防護者:謂六種根。
(三)從何防護者:謂從可愛及非可愛,六種境界。
(四)如何防護 分二
1、守護根者:謂根境合,起六識後,意識便於六可愛境六非愛境,發生貪瞋,應當勵力,從彼諸境護令不生。(是於六境,不取行相,不取隨好。)
(1)取行相者:謂於非應觀視色等,正為境界,或現在前,即便作意彼等行相,現前往觀。
(2)取隨好者:謂於六識起後,能引貪瞋癡三之境,意識執持,或其境界,雖未現前,由從他聞,分別彼等。
2、以六根而防護者:若於何境,由瞻視等,能起煩惱,即於此境,不縱諸根而正止息。若由忘念煩惱熾盛,起罪噁心,亦由防護而能止息。
(五)防護為何者:謂從雜染守護其意,令住善性,或無記性。此中所住無覆無記者。謂威儀等時,非是持心住善緣時。
二、正知而行 分二
(一)何為所行事 分二
1、五行動業 分五
(1)身事業者:謂若往赴所餘聚落餘寺院等。若從彼還。
(2)眼事業者:
A、若略睹,謂無意為先,見種種境。
B、若詳瞻,謂動意為先,而有所見。
(3)一切支節業者:謂諸支節,若屈若伸。
(4)衣缽業者:謂若受用及其受持三衣及缽。
(5)乞食業者:謂飲食等。
2、五受用業 分五(寺內)
(1)身事業者:
A、若行:謂往經行處,或往同法者所,或為法故行經於道。
B、若住:謂住行處,同法親教,軌範尊重,似尊等前。
C、若坐:謂於床等上結跏趺坐。
(2)語事業者:
A、謂若請受,曾所未受,十二分教,分別瞭解。
B、諸已受者,或自誦讀,或為他說,或為引發正精進故,與他議論所有言說。
(3)意事業者:謂諸默然,若於中夜而正眠臥,若赴靜處,思所聞義,若以九心修三摩地,若正勤修毘缽舍那,或於熱季極疲倦時,於非時中起睡眠欲,略為消遣。
(45)晝夜二業者:
A、謂於永日及初後夜,不應睡眠。
B)此亦顯示身語二業,言睡眠者,顯示唯是夜間之業及是意業。
二、於彼行正知 分四 謂隨發起若行動業,或受用業,即於此業先應住念,不放逸行。
由彼二種(正念、不放逸行)所攝持故,應以何相而正觀察,如何方便而正觀察,即以是相,如是方便觀察正知。
(一)、謂於其身事業等十種依處,應以何相如何觀察,即於是處以是行相,如是觀察
(二)、謂於其何種方所,應以何相如何觀察,即於是方,以是行相如是觀察
(三)、謂於其何等時分,應以何相如何觀察,即於是時,以如是相如是觀察
(四)、謂於所有此諸事業,應以何相如何觀察,即應於其爾所事業,以如是相,如是觀察
▲總之所有若晝若夜一切現行,悉應憶念,了知其中,應不應行,於進止時,一切皆應安住正知,謂我現前正行如是,若進若止。若如是行,則現法中不為罪染,沒後亦不墮諸惡趣,諸道證德未獲得者,即住能得正因資糧。
◎結示(密護根門、正知而行):正知而行與密護根門二者,如聖無著引經解釋而正錄取。若能勵力修此二事,則能增長一切善行,非餘能等。特能清淨尸羅及能速引止觀所攝無分別心勝三摩地,故應勤學。
三、飲食知量 分四
(一)非太減少:若太減少肌虛羸劣,無勢修善,故所食量,應令未到次日食時無肌損惱。
(二)非太多食:若食太多,令身沉重,如負重擔,息難出入,增長昏睡,無所堪任,故於斷惑全無勢力。
(三)相宜而食消化而食:依飲食起,諸舊苦受,悉當斷除,諸新苦受皆不生長。
(四)非染汙心中量食:謂不起眾罪安樂而住。
★於飲食愛著對治者:謂依修習飲食過患。過患 分三
(一)由受用因:謂應思惟任何精妙色香味食,為齒所嚼,為涎所濕,猶如嘔吐。
(二)由食消化:謂思所食至中夜分,或後夜分,消化之後,生血肉等,諸餘一類變成大小便穢不淨,住身下分。此復日日應須除遣,及由依食生多疾病。
(三)由求飲食 分五
1、由為成辦所生過患:謂為成辦食及食因,遭寒熱苦,多施劬勞。若不成辦憂憾而苦,設若成辦,亦恐劫奪及損失故,發起猛利精勤守護,而受諸苦。
2、親友失壞:謂由此故,雖父子等互相鬥諍。
3、不知滿足:由於飲食愛增長故,諸國王等互相陣戰,領受非一眾多大苦。
4、無自在過失:諸食他食者,為其主故,與他鬥競,受眾多苦。
5、從惡行生:謂為飲食,飲食因故,三業造罪,臨命終時,憶念其罪,追悔而死,沒後復當墮諸惡趣。
★有少許勝利:謂由飲食安住其身
(一)由身住,我當善修清淨梵行。
(二)應思惟當辦一切有情義利,而受飲食。
四、精勤悎寤瑜伽,於眠息時如何行
(一)精勤悎寤瑜伽
1、《親友書》云:「種性之主於永晝,夜間亦過初後分,眠時亦莫空無果,具足正念於中眠。」
(1)此顯永日,及其夜間初後二分,若正修時,若其中間,如所應行。
(2)故行坐時,應從五蓋,淨修其心,令不唐捐。
2、悎寤瑜伽、密護根門、正知而行皆具足在正修時及未修中間(修後)二法。
(二)於眠息時如何行
1、如何眠︰
(1)眠時︰謂至中分時,應當眠息。
(2)眠因︰諸為睡眠所養大種,由須睡眠而增長故。
(3)眠利︰若能如是長養其身,於諸善品修二精進,極有堪能,極為利益。
(4)臨睡息時︰應出房外,洗足入內,右脅而臥,重疊左足於右足上,猶如獅子而正睡眠。
A、獅子臥勝利 有四
(A)令身,能不緩散。
(B)雖睡沈已,亦不忘念。
(C)睡不濃厚。
(D)無諸惡夢。
▲、違前四種,一切過失,悉當生起。
B、餓鬼諸天,及受欲人,所有臥狀,則不能爾。彼等一切悉具懈怠,精進微劣,少伏他故。
2、以何意樂睡眠 有四
(1)光明想者︰謂應善取光明之相,以其光心而睡眠之,由是睡時心無黑暗。
(2)念者︰謂聞思修,諸善法義,所成正念,乃至未入熟睡之際,應令隨逐,由此能令已睡沈時等同未睡,於彼諸法心多隨轉,總之睡時亦能修諸善行。
(3)正知者︰謂由如是依止念時,隨起煩惱即能了知,斷除不受。
(4)起想 有三
A、謂一切種,其心不應為睡所蔽,應以精進所攝之心,驚懾而眠,猶如傷鹿,由此睡眠,不甚沈重,不越起時,而能醒覺。
B、謂應作是念︰我今應修,佛所開許悎寤瑜伽,為修此故,應大勵力,引發欲樂。由是能依佛所開許獅子臥式眠無增減。
C、謂應作是思︰如我今日勤修悎寤,及諸善法,明日亦應如是勤修,由是,於善欲樂相續,雖忘念中亦能精勤修上上品。
◎結示(飲食知量、覺中眠)︰此食睡行,若能無罪,具義而行,現見能遮眾多無義虛耗壽數故。如聖者無著引經,如所抉擇,而為解說。
◎總結(丁一、正明修法)︰
如是唯除正修時中所有不共修法之外,加行、正行、完結、中間諸應行者,從此乃至毘缽捨那,所修一切所緣行相,皆如是行,已釋中間所應行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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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二、破除此中邪妄分別(破邪)
一、邪執與破邪
(一)心未趣向一切聖言及釋諸教典,現為教授者,作如下所言,此乃未達修行扼要,極大亂說。
1、邪一:正修道時,不應於境數數觀察,唯應止修。若以觀慧數觀擇者,是聞思時故。
破邪:
(1)以諸聖言中,諸『總建立三慧次第生起之理』而破除之。
如莊嚴經論云:「此依先聞,如理作意,起修正作意,真義境智生。」此說從其思所成慧,如理作意,所聞諸義,修所成慧,真義現觀,乃得起故。
A、故所應修者,須先從他聞,由他力故而發定解,次乃自以聖教正理,如理思惟所聞諸義,由自力故而得決定。
B、故以數數觀察而修,及不觀察住止而修,二俱須要。以於聞思所抉擇義,現見俱有不觀止住,及以觀慧思擇修故。
C、故若許一切修習皆止修者,如持一麥說一切榖,皆唯是此,等同無異。
D、故串習聞思二慧所決定義,雖非修成,然許是修
E、故言修者,應當了知,如波羅蜜多釋論,明顯文句中云:「所言修者,謂令其意,成彼體分,或成彼事。」譬如說云修信修悲,是須令意生為彼彼。
F、又「修」、「習」二,同一義故。
(2)大乘聖者修道,尚有數數思惟,稱量觀察。
(3)言修者,不應執其範圍太小。
A、如說修習淨信,修四無量,修菩提心,修無常苦,皆是數數思擇將護,說名為修,極多無邊。
B、《入行論》及集學論,是二論中所說一切道之次第,皆說為修。
C、身及受用善根等三,於一一中,皆作捨護淨長四事,說此一切皆名為修。
2、邪二:說一切分別是相執故,障礙成佛,棄捨一切觀察之修。(此為最下邪妄分別,乃是支那和尚堪布之規。)
(1)破邪:破除此執,於止觀時,茲當廣說。
(2)影響:
A、此邪執障礙敬重諸大教典。(以彼諸教所有義理,現見多須以觀察慧而思擇故。)
B、此即是聖教隱沒極大因緣。(以見諸大經論,非是教授,心不重故。)
二、略說修道之理:止觀雙運(修道有思擇修,及不思擇止修二種。)
(一)觀修:(思擇修)
1、如於知識修習淨信,及修暇滿,義大難得,死沒無常,業果,生死過患,及菩提心,須思擇修。(謂於此等,須能令心猛利,恆常變改其意→滅除不敬等違品。須賴思擇修)
2、一切皆依觀慧,觀察經義修習而起,故諸智者應於此理,引起定解,他不能轉。
(1)於三寶等功德差別,若能多知,依此之信亦多增長。
(2)若多了知生死過患,故生眾多厭患出離。若由多門,能見解脫所有勝利,故亦於此猛利希求。
(3)若多瞭解大菩提心,及六度等希有諸行,則於此等諸不退信,欲樂精進,漸能增廣。
(二)止修:(不思擇修)
若心不能住一所緣,於一所緣,為令如欲,堪能住故,修止等時,若數觀察,住心不生。故於爾時則須止修。(於止觀時此當廣說。 )
(三)未解此理者(未解修道有二種者)
1、邪:說凡智者唯應觀修。凡孤薩黎唯應止修。
2、正:此說亦非,以此一一皆須(止觀)二故。道所修證最究竟者,如敬母阿闍黎云:「慧中如遍智,」謂能無雜簡擇一切如所有性,盡所有性,即是慧故。
3、警:於道幾許修習,反有爾許重大忘念,念力鈍劣,簡擇取捨意漸遲鈍,當知即是走入錯道正因之相。
4、觀:於三士道中一切法類皆依觀慧,觀察經義修習而起,智者應於此理定解,他不能轉。
(四)諸於修理見解極狹者,作如是言。
1、邪︰若以觀慧,極多思擇而修習者,則能障礙,專注一緣勝三摩地,故不能成堅固等持。
2、正:此當宣說(觀助止,非障止)
(1)若謂其心於一所緣,如其所欲,堪能安住,此三摩地,先未成辦現新修時,若數觀擇眾多所緣,定則不生,乃至其定未成以來,於引定修,唯應止修,亦是我許。
(2)引發定前之觀修眾多,如火燒水洗金之譬喻。
(3)火燒水洗,如是成已,隨所欲修若止若觀,於彼屬意無大劬勞,即能成辦。(觀修即是成辦無分別智勝方便故)
(4)是故從於知識修信,乃至淨修行心以來,若有幾許眾多熏修,即有爾許速易成辦,智者所喜妙三摩地。
(五)止修、觀修,所有違緣要有二種,謂沈及掉。
1、沈:
對治→即是由見功德門中策舉其心。若有猛利無間,見三寶等功德之心,則其沈沒極易斷除。
2、掉:掉舉者,是貪分攝散亂之心。
對治→若有無間猛利能見無常苦等過患之心,則其掉舉極易斷除。能對治彼,諸經論中,讚厭離故。
是故從於知識修信,乃至淨修行心以來,若有幾許眾多熏修,即有爾許速易成辦,智者所喜妙三摩地。故修止、修觀皆須除沈掉。
3、不應謂此是修時方略策勵,以此所說「聞思之時,修行時者。」即是計執說眾多法與正修持,二時相違之邪分別故。
◎結語
一、然能瞭解,一切講說皆為修持者,實屬少際。
二、能不能現一切至言皆教授者,唯是於此修習道理,獲與未獲決定知解,隨逐而成。

道之根本親近知識軌理

甲四、如何正以教授引導學徒次第 分二:
乙一、道之根本親近知識軌理
丙一、令發定解故稍開宣說
一、總說:能令學者相續之中,下至發起一德,減損一過,一切善樂之本源者,厥為善知識。故於最初,依師軌理極為緊要。
引:(一)攝決定心臟云:「住性數取趣,應親善知識。」
(二)鐸巴所集博朵瓦語錄中云:「總攝一切教授首,是不捨離善知識。」
(三)博朵瓦亦云:「修解脫者,更無緊要過於尊重。即觀現世可看他而作者,若無教者亦且無成,況是無間從惡趣來,欲往從未經之地,豈能無師。」
二、別說:親近知識之理分六:
丁一、所依善知識之相
一、總說:由各各乘增上力故,雖說多種,然於此中所說知識,是於三士所有道中,能漸引導,次能導入大乘佛道。
二、別說:經莊嚴論云:「知識調伏靜近靜,德增具勤教富饒,善達實性具巧說,悲體離厭應依止。」是說學人,須依成就十法知識。
(一)自所應獲得之德(自利德-六)
1、自未調伏,而調伏他,無有是處。故其尊重能調伏他者,須先調伏自類相續。故須一種順總佛教,調相續法,即三種寶學_戒定慧。
(1)調伏者(戒):謂尸羅學。
(2)寂靜者:如是於其妙行惡行,所有進止,由其依止念正知故,令心發起內寂靜住,所有定學。
(3)近寂靜者:於心堪能奢摩他故,觀擇真義發起慧學。
2、唯具調伏相續三學證德,猶非完足,尚須成就聖教功德。言教富者,謂於三藏等,成就多聞。
3、達實性者,是殊勝慧學,是謂法無我性,或以現證真實為主。此若無者,說由教理通達亦成。
4、雖能具足教證,若較學者或劣或等,猶非圓足,故須一種德增上者。
(二)攝他德(利他徳-四):除為他說無謬道攝受而外,無有以水洗罪等事。
1、善巧說者,謂於如何引導次第而得善巧,能將法義巧便送入所化心中。
2、悲愍者,謂宣說法等起清淨,不顧利養及恭敬等,是由慈悲等起而說。
3、具精勤者,謂於利他勇悍剛決。
4、遠離厭患者,數數宣說而無疲倦,謂能堪忍宣說苦勞。
(三)總結所依善知士之相:
1、圓具德相者:具十德也
2、中等之相者:博朵瓦云:「三學及通達實性,並悲愍心,五是主要。具前五德故,誰居其前悉能獲益。」
3、下等之相者:如妙臂請問經云「……」所說完具圓滿諸德相中,隨其所應配其難易,具八分者,為下邊際。
4、若於諸所學處,不樂修行,唯讚學處所有美譽或其功德以謀自活者,則不堪任為善知識。
5、如是修行解脫之尊重,乃是究竟欲樂之根本,故欲求依尊重者,應當了知,彼諸德相,勵力尋求具其相者。
6、諸欲為作學人依者,亦應知此,勵力具足如是德相。
丁二、能依學者之相
一、三法:四百論曰:「說正住、具慧、希求為聞器。不便說者德,亦不轉聽者。」
二、五法:
(ㄧ)正住:謂不墮黨類,若墮黨執,由彼蔽覆不見功德,故不能得善說妙義。墮黨類者,謂貪著自宗,瞋他法派。應觀自心,捨如是執。菩薩別解脫經:「應捨自欲,敬重安住,親教軌範,所有論宗。」
(二)具慧:簡擇善說正道,惡說似道,二事慧力。能棄捨無堅實品取諸堅實。
(三)廣大希求:如畫中聽聞法者,全無發趣,故須具有廣大希求。
(四)敬法法師
(五)屬意
三、四法:宗大師攝為四:
(ㄧ)於其法具大希求
(二)聽聞之時善住其意
(三)於法法師起大敬重
(四)棄捨惡說受取善說。第四項之順緣謂具慧解,棄捨違緣位正直住。
四、小結:
(ㄧ)諸堪為尊重引導所有之法,應當觀察為具不具。
(二)完具者應修歡慰,若不具者須於將來能完因緣勵力。
(三)應了知能依諸法,若不了知如是德相,則不覺察,由此退失廣大義利。
丁三、彼應如何依師軌理者 分二
引言:
ㄧ、若自具足器相,應善觀察尊重具否如前說十德之相。
二、應於具相,受取法益。
三、於未修心,易見師過,起不信時,善知識敦巴軌理善美(尊重尠少,數不過五),應如是行。現見此說極為諦實,應如是學。
戊—、意樂親近軌理
己ㄧ、總示親近意樂
華嚴經說,以九種心,親近承事諸善知識,能攝一切親近意樂所有扼要。
宗大師攝之為四:
一、棄自自在,捨於尊重令自在者,
(一)如孝子心—孝子自於所作,不自在轉,觀父容顏,隨父自在,依教而行。
※ 於具德者前乃可施行,任於誰前不能隨便授其鼻肉。
二、誰亦不能離其親愛能堅固者,
(二)如金鋼心—諸魔羅及惡友等,不能破離。《現在佛陀現證三摩地經》云:「應當遠離,親睦無常,情面無常。」
三、荷負一切事擔者,
(三)如大地心—負一切擔,悉無懈怠。
※如博朵瓦教示慬哦瓦諸徒眾—如教奉行,實屬大福,莫覺如擔,當為莊
四、荷負擔已應如何行,分六。
(四)如輪圍山心—任起如何一切苦惱,悉不能動。
※依怙童告公巴德熾云:「能親近大乘知識,聽聞正法者,為今始獲,應堅穩住。」
(五)如世間僕使心—雖受行一切穢業,意無慚疑,而正行辦。
(六)如除穢人心—盡斷一切慢及過慢,較於尊重應自低劣。
(七)如乘心—於尊重事,雖諸重擔極難行者,亦勇受持。
(八)如犬心—尊重毀罵,於師無忿。
※朵壠巴呵責畫師,畫師如得黑茹迦一次加持。
(九)如船心—於尊重事任載幾許,若來若往,悉無厭患。
己二、特申修信以為根本
ㄧ、信為一切德本
(一)信為前行如母生,守護增長一切德,除疑度脫諸暴流,信能表喻妙樂城。信無濁穢令心淨,能令離曼是敬本,信是最勝財藏足,攝善之本猶如手。
(二)由何出導師,信為最勝乘,是故具慧人,應隨依於信。諸不信心人,不生眾白法,如種為火焦,豈生青苗芽。
(三)大乘功德,生多生少,皆依尊重,乃能升起。
(四)言教授者,謂是信心信信,信為極要。
二、信的種類
(一)總:謂信三寶、業果、四諦。
(二)別:然此中者,謂信尊重(三寶之僧寶也)。
此中如何修信,弟子於尊重所,應如何觀修? 答:應視師如佛想
1、密:金剛手灌頂續云:「弟子於阿闍黎所應如何觀,如於佛博伽梵即應如是。其心若如是,其善常生長,彼當速成佛,利一切世間。」
2、顯、律:諸大乘經亦說應起大師之想,毘奈耶中亦有是說。
3、結示:諸(顯密律)經義者,謂若知是佛,則於佛不起尋求過失,起思德心。
(1)不求過失:
A、當思惟求師過失之過患而滅此心。
B、當發起尋過心時,應即悔除。
C、當防護未來發生此心。
(2)起思德心:應於其具諸淨戒,或具多聞,或信等德,令心執取,思惟功德。
(3)結示:如是修習,則
A、設見有少過失,亦不障信心。
喻:譬如自於所不樂品,雖見具有眾多功德,然由見過心勢猛故,而能映蔽見德之心。又如於自雖見眾過,若見自身一種功德,心勢猛利,此亦能蔽見過之心。(他有多功德,因自不喜而不見眾功德;自有多過失,因自愛已故不見眾過失)
公案:尊者與其師金洲大師所持中觀與唯識,在見上有勝劣,然尊者於道總體及菩提心於大師所學得,故執金洲大師為諸尊重中無能匹者
為何舉此公案?
答:依見解其師有過(未圓滿);依成佛之道總及菩提心,其師有大功德
B、雖犯戒等,亦應如是修,悉無差別。
C、由此因緣菩提資糧,未圓滿者悉能圓滿,煩惱未斷悉能斷除(集資淨罪)。如是思已,便能獲得歡喜踴躍,於諸善法應隨順行,於不善法應不順行。
己三、隨念深恩應起敬重
ㄧ.思惟師恩—如十法經:「於長夜中,馳騁生死尋覓我者。於長夜中為愚癡覆而重睡眠,醒覺我者。沉溺有海,拔濟我者。我入惡道示善道者。繫縛有獄解釋我者。我於長夜,病所逼腦為作醫王。我被貪等猛火燒燃,為作雲雨而為息滅。」
二.隨念恩(意應專一念其義理)—華嚴經:「諸善知識,是於一切惡趣之中,救護於我。令善通達法平等性。開示安穩不安穩道。以普賢行而為教授,指示能往一切智城,所有之道。護送往一切智處。正令趣入法界大海。開示三世所知法海。顯示聖眾妙曼陀羅。善知識者,長我一切白淨善法。」
三.詠頌憶念(應易其善財而誦自名)—華嚴經:「我此知識說正法,普示一切法功德,遍示菩薩威儀道,專心思惟而來此。此是能生如我母,與德乳故如乳母,周遍長養菩提分,此諸善士遮無利。解脫老死如醫王,如天帝釋降甘雨,增廣白法如滿月,猶日光明示靜品。對於怨親如山王,心無擾亂猶大海,等同船師徧救護,菩薩啟發我覺慧,佛子能生大菩提,我諸知識佛所讚,由是善心而來此。救護世間如勇士,是大商主及怙依,此給我樂如眼目,以此心事善知識。」
【公案】:我們的上師_淨明法師開示
十六年前,師父為了辦法人事業,決定要晉見法王報告這件事情,那時候師父的身體非常不好,住在雲林醫院,醫生警告說他的身體狀況非常差,但是師父還是毅然決然地坐上飛機,到了那裏是下午,溫度是攝氏四十多度,我們連夜上山,一路上都是石頭路,到了山上己經凌晨了,那時正下著大雨,後山下雪,氣候這麼差,師父又病倒了!沒辦法,就派我代表他去向法王做報告。
我們事先並未安排到面見法王的行程,當時法王有事要到另外一個地方去,我就想辦法跟著去希望能用各種方式見到法王。一路上又是大冰雹,又是泥流,山腰上的泥土就像泥漿,右邊是崖谷,我也只好硬著頭皮穿過去了。
隔了一天,一大早五、六點,我又坐車趕到法王做法會的地方。一路上,一樣是傾盆大雨、下冰雹,一直到中午前,我就這樣挨著餓跑來跑去、跑來跑去;後來,他們辦事人員跟我說:「你們中午來試試看!」到了下午一、兩點左右,我們就插隊進去,終於能夠見到法王;那個時候,天空突然放晴,還出現彩虹;法王非常重視這件事情,還說回去要見師父一面,我們在裏邊談了一個多小時,這是非常難得的!那一天,我到傍晚五、六點才吃第一頓飯,然後連夜趕回師父的住處,抵達時己經是半夜 一兩 、點了。
當我走到師父房門口時,天色非常陰暗,下著大雨,寒風瑟瑟的,我靜悄悄地站在門口,想說要不要進去,這時,師父用非常微弱的聲音,劃破了黑夜:「淨明啊!進來吧!」我毫不思索地就進去了,我想:「師父在想甚麼?師父怎麼那麼厲害,怎麼知道我回來了呢?」師父他老人家躺在一個破舊的房子裏面,外面刮著大風,裏面刮著小風,己經整整等我兩天。
一進門,我打開非常暗的電燈泡,師父不讓我扶,他一向習慣是自已撐著坐起來,我要倒茶水,他也不讓我倒,我們師徒兩人在那寒風瑟瑟、伸手不見五指的寒夜裏,在床上面對面的坐著,師父說:「法王說了甚麼?告訴我!告訴我!」我非常高興地說:「師父啊!師父啊!法王答應了!答應了!」
我看到師父聽到了這句話之後,炯炯有神的眼光,黑白分明的、柔和的眼睛帶著澄澈的淚水,露出非常深邃的眼神,很篤定向前方看著,師父說了兩句話,而且是上氣不接下氣,非常微弱的聲調:「我這口氣斷了也值得!我這口氣斷了也值得!」我不曉得怎麼樣形容那種感覺,到現在我還不能忘記那個場景。
大家想想看,一個身負重病的老和尚,在寒風中躺在床上,望著他心愛的弟子甚麼時候回來;同時,另一幕是我,一個二十多歲的年輕小伙子,出家不久,沒身份、沒地位的。在內外種種的困難下,離開師父,身負重任,想辦法晉見法王,滿師父的心願,讓他能夠高興,你們想像這兩幕情景,十多年前,甚麼都沒有、種種困難的情況之下。
師父無量以來,為了他心愛的、無邊的有情,幾乎都在這種面臨死亡的情況下,用他最慈悲的眼神,很篤定地望著我們,他也在期盼、思念我們,他想要幫助我們,他在尋覓著我們,這就是我們偉大的上師!他一向以來就是這種精進不懈的精神。當他年老的時候,這麼瘦弱,坐在椅子上,沒有任何肌肉支撐他的身體了,還在為我們講法,每一天為了掙扎吸一口氣,己經耗掉他很多的體力、精力,他還是跟我們講法,啊!我們這樣的上師!
所以《十法經》說:諸善知識者,是我們長夜中,馳騁生死尋覓我者…….等等。我們對師長的功德、恩德要這樣去憶念,這是傑仁波切教我們的。
戊二、加行親近軌理
一、總示:作師所喜(總之應勵力行,修師所喜,斷除不喜。)
如尊重五十頌:「勵觀彼及彼,應作師所喜,不喜應盡遮。金剛持自說,成就隨軌範,知已一切事,悉敬奉尊長。」
二、別示:作師所喜者,謂有三門,(一)供獻財物(二)身語承事(三)如教奉行
引證:莊嚴經論云「由諸供事及承事,修行親近善知識。」及「堅固由依教奉行,能令其心正歡喜。」
(一)供獻財物
(1)五十頌云「恆以諸難施,妻子自命根,事自三昧師,況諸動資財。」「此供施即成,恆供一切佛,此是福資糧,從糧得成就。」
(2)五十頌云「欲求無盡性,如如少可意,即應以彼彼,勝妙供尊長。」  拉梭瓦云「如有上妙供下惡者,犯三昧耶,若是尊長喜樂於彼,或是唯有下劣供物,則無違犯。」
(3)意樂:
1、學者方面:以是最勝集資糧故,實應如是。
2、師長方面:
A、必須一,不顧利養。
B、霞惹瓦:「愛樂修行,於財供養,全無顧著,說為尊重。與此相違,非是修行解脫之師。」
(二)身語承事
身:謂為洗浴按摩擦拭及侍病等。
語:當如實讚師功德等。
(三)如教奉行:謂於教授遵行無違,此是(三門中)主要。
1、本生論云「報恩供養者,謂依教奉行。」
2、若所依師引入非理及令作違三律儀事,如何行耶?
答曰:於所教,應不依行。
引經:
(1)毘奈耶經:「若說非法,應當遮止。」
(2)寶雲經:「於其善法隨順而行,於不善法應不順行。」
(3)不行非理者,本生論第十二品亦有明證。
※不應以此諸理,遂於師所,不敬輕訾而毀謗等。應善辭謝而不隨轉。
三、結示:
(一)是須受行正法之分。
1、莊嚴經論:「為受法分具功德,親近知識非為財。」
2、博朵瓦:「差阿難陀為大師侍者時,謂若不持大師不著之衣,不食大師 之餘食,許一切時至大師前,則當侍奉承事大師。其意是在教誨未來補特伽羅。」
(二)親近師長的時間。博朵瓦:「是須於一遠近適中經久修習。」
※師父教戒【我們內心當中要隨時檢查:我今天來是為了什麼?為佛法;為了學習佛法自己要具相;自己具相,接著要找好老師;找到了好的老師,要懂得怎麼去承事,依師的次第內涵是這樣。心中隨時提策,我真正重要的是為求法,絕對不是為世間這些事情。總結起來說,親近的方式分意樂、加行兩種;總的意樂是以九心承事,特別是要修信、念恩,我們把它歸結成觀功念恩;加行是財敬供養、身語承事、如教奉行。】
研討題綱:即然不合理又要叫我們恭敬,怎麼做呢?
丁四、依止勝利
親近勝利者有十:
一、近諸佛位
二、諸佛歡喜
三、終不缺離大善知識
四、不墮惡趣
五、惡業煩惱悉不能勝
六、終不違越菩薩所行,於菩薩行具正念故,功德資糧漸漸增長。
七、悉能成辦現前究竟一切利義
八、承事師故,意樂加行悉獲善業,自作他利資糧圓滿
九、由其承事知識,應於惡趣所受諸業,於現法中身心之上,少起病惱,或於夢中而領受者,亦能引彼令盡無餘
十、能映蔽供事無量諸佛善根。
略分四類:
一、所有的勝利_前八
二、消業障_九
三、殊勝的功德(承師半日善能映蔽承事無量諸佛善根) _十
四、本生論(自然薰)--常如副主任於行培三班
如華嚴經云:「若諸菩薩,為善知識正所攝受,不墮惡趣。若諸菩薩,為善知識所思念者,則不違越菩薩學處。若諸菩薩為善知識所守護者,勝出世間。若諸菩薩,承事供養善知識者,於一切行不忘而行。若諸菩薩,為善知識所攝持者,諸業煩惱難以取勝。」又云:「若諸菩薩,隨善知識所有教誡,諸佛世尊心正歡喜。若諸菩薩,於善知識所有言教,安住無違近一切智。於善知識言教無疑,則能近於諸善知識。作意不捨善知識者,一切利義,悉能成辦。」
結語:
一、如本生論云:「悉不應遠離諸善士,以調伏理修善行,由近彼故其德塵,雖不故染自然薰。」
二、如博朵瓦云:「我等多有破衣之過,如拖破衣,唯著草穢,不沾金沙。其善知識,所有功德,不能薰染,略有少過,即便染著,故於一切略略親近,悉無所成。」
丁五、未依過患
一、請為知識不善依之過患:
(一)於現世中,遭諸疾疫非人損惱。
(二)於未來世,當墮惡趣,經無量時受無量苦。
1、五十頌:「毀謗阿闍黎,是大愚應遭,疾厲及諸病,魔疫諸毒死,王火及毒蛇,水羅叉盜賊,非人碍神等,殺墮有情獄。終不應惱亂,諸阿闍黎心,設由愚故為地獄定燒煮。所說無間等,極可畏地獄,諸謗師範者,佛說住其中。」
2、札那釋難論:「設唯聞一頌,若不執為尊,百世生犬中,後生賤族姓。」
(三)諸功德,未生不生,已生退失。
現在諸佛現證三摩地經:「若彼於師住嫌恨心,或堅惡心,或恚腦心,能得功德,無有是處。若不能作大師想者亦復如是。若於三乘補特伽羅,說法苾芻,不起恭敬,及尊長想,或大師想者,此等能得未得之法,或已得者,令不退失,無有是處。由不恭敬沉末法故。」
二、親近不善知識、罪惡友之過患:。
令諸德漸次減損,一切罪惡漸次增長,能生一切非所愛樂。—故於一切種悉當遠離。
(一)念住經:「為貪嗔痴一切根本者,謂罪惡友,此如毒樹。」
(二)涅槃經:「如諸菩薩怖畏惡友,此者具壞善及淨心。又壞肉身,兼壞法身。一定能擲惡趣。」
(三)惡知識者,謂若近誰能令性罪遮罪惡行,諸先有者不能損減,諸先非有令新增長。
(四)善知識敦巴云:「下者雖與上伴共住,僅成中等。上者若與下者共住,不待劬勞,而成下趣。」
丁六、攝彼等義
一、尊長瑜伽教授者,應知即是如前所說。若一二次,修所緣境,全無所至。
二、至心欲行法者,須恆親近,無錯引導,最勝知識。
三、若不知依止軌理而依止者,不生利益反致虧損。故此依止知識法類,較餘一切極為重要。
四、未能如法依止的原因 分四:
(一)我等煩惱,極其粗重。
(二)多不了知依師道理。
(三)知而不行,諸聞法者,反起無量依師之罪。
(四)於此罪難發生悔防等心。
五、應如是行:
(一)應了知如前所說勝利過患,數數思惟。
(二)於昔多生,未能如法依止諸罪,應由至心而悔,多發防護之心。
(三)自應勵備法器諸法,數思圓滿德相知識,積集資糧,廣發大願,為如是師,乃至未證菩提以來攝受之因。
六、嘉勉:若如是者,不久,當如志力希有常啼佛子及求知識不知厭足善財童子。

甲三、如何說聞二種殊勝相應正法

甲三、如何說聞二種殊勝相應正法
乙一、聽聞軌理 分三:
丙一、思惟聞法所有勝利
一、聽聞集云:「由聞知諸法、由聞遮諸惡、由聞斷無義、由聞得涅槃。」
二、本生論云:「聽聞隨轉修心要、少力即脫生死城。」於其所說諸聞勝利,應當決心發起定解。
三、應如菩薩地說、須以五想聽聞正法:
(一)珍寶想:佛 出世極罕難遇,其法亦然
(二)眼目想:時時增長俱生慧
(三)光明想:尤其所授智慧眼目能見如所有性及盡所有性
(四)大勝利想:於究竟時能與涅槃菩提果
(五)無罪想:現在亦能得彼二之因,止觀樂故
丙二、於法法師發起承事者
一、地藏經云:「專信恭敬聽聞法,不應於彼起毀謗。於說法師供養者,謂於師起如佛想。」
(一)於法:恭敬不毀謗
(二)於法師:視師如佛
二、應如菩薩地中所說而正聽聞:
(一)應無雜染
1、離高舉者:應時聽聞、發起恭敬、發起承事、不應忿恚、隨順正行、不求過失,由此六事而正聽聞之。
2、 離輕蔑雜染:極敬重法及法師、於彼二不生輕蔑
(二)不應作意法師五處:戒穿缺、種性下劣、形貌醜陋、文辭鄙惡、所發語句粗不悅耳,便作此念,不從此聞, 而棄捨之。
丙三、正聞軌理
丁一、斷器三過
一、器三過:
(一)覆器:若器倒覆
(二)污器:縱然向上然不潔淨
(三)漏器:雖潔淨若底穿漏。
二、斷器三過:
(一)經說三語:謂善、諦聽聞、意思念之。
(二)如菩薩地說:「希於遍知,專注屬耳,意善敬住,以一切心,思惟聽聞。」
丁二、依六種想
一、病想:於自安住如病想者
(一)宗大師:延長難療,發猛利苦,貪等惑病,於長時中,而痛惱故,於彼應須了知是病。
(二)迦摩巴云﹕「若非實事,作實事修,雖成顛倒。然遭三毒,極大乾病之所逼迫,病勢極重,我等竟無能知自是病者。」
二、醫想:於說法師住如醫想者
(一)如遭極重風膽等病,便求善醫,若得會遇發大歡喜,隨教聽受恭敬承事。
(二)如是於宣說法善知識所,亦應如是尋求,既會遇已,莫覺如負擔, 應持為莊嚴,依教奉行,恭敬承事。
三、藥想:於所教戒起藥品想者
(一)如諸病者,於其醫師所配藥品,起大珍愛。
(二)於說法師,所說教授,及其教誡,見重要已,應多勵力,珍愛執持, 莫令由其忘念 等門,而致損壞。
四、療病想:於殷重修起療病想者
(一)於自作病者想,極為切要。
1、猶如病者,見若不服醫所配藥,病則不瘥,即便飲服。
2、猶如害重癩疾,手足脫落,若僅習近一二次藥,全無所濟。
3、於說法師所垂教授,若不修習,亦見不能摧伏貪等,則應殷重而起修習,不應無修,唯愛多積異類文辭,而為究竟。
4、我等自從無始,而遭煩惱重病之所逼害,若依教授義,僅一二次,非為完足,故於圓具一切道分,應勤勵力,如瀑流水,以觀察慧,而正思惟。
(二)於殷重修,應當發起療病之想。
1、入行論云﹕「此等應身行,唯言說何益,若唯誦藥方,豈益諸病者。」
2、此復行持,須先了知,知則須聞,聞已了知,所有須要,即是行持。
3、故於聞義,應隨力能,而起行持,是極扼要。
(1)如聽聞集「…」
(2)勸發增上意樂亦云「…」
五、善士想:於如來所住善士想者,隨念世尊是說法師,發起恭敬。
六、久住想:於正法理起久住想者,作是思惟,何能由其聞如是法,令勝者教,久住於世。
◎六想結示:
一、須正為,決擇自身,而聽聞之。
二、次乃除過,修習功德,是故須應隨法修學。
三、總之應作是念發心,謂我為利一切有情,願當成佛,為成佛故,現見應須修學其因,因須先知,知須聽法,是故應當聽聞正法,思念聞法勝利,發勇悍心,斷器過等而正聽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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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二、說法軌理 分四:
丙ㄧ、思惟說法所有勝利:
一、若不顧慮利養恭敬名等染事,而說法者勝利極大。
二、勸發增上意樂中云「慈氏,無染法施,謂不希欲,利養恭敬,而施法施,有二十種勝利。」
三、於眾經中所說勝利,應至心發起勝解。
丙二、發起承事大師及法:
一、於法:應於法起大尊敬 。如佛說佛母時,自設座等。
二、於大師:應隨念大師功德及其深恩起大敬重。
丙三.以何意樂及加行而說:
一、意樂者
(一)謂應安住海慧請問經所說五想:
1、於自所應起醫想
2、於法起藥想
3、於聞法者起病人想
4、於如來所起善士想
5、於正法理起久住想及於徒眾修習慈心。
(二)應斷:
1、恐他高勝嫉妒
2、推延懈怠
3、數數宣說所生疲厭
4、讚自功德舉他過失
5、於法熞悋
6、顧著財物謂衣食等。
(三)應作是念:為令自他得成佛故,說法功德,即是我之安樂資具。
二、加行者
(一)先沐浴具足潔淨,著鮮淨服,於其清潔悅意處所。
(二)誦持伏魔真言。
(三)以舒顏,具足審定義理所有喻因至教,而為宣說。
◎小結:(以何意樂及加行而說)
妙法白蓮經云:「智者常應無嫉妒,說具眾義和美言,復應遠離諸懈怠,不應發起厭患想。
丙四、於何等境應說不說所有差別
一、毘奈耶經云「未請不應說。」謂未啟請不應為說。
二、雖其請白亦應觀器。
三、若知是器,縱未勸請.亦可為說。
四、立為坐者不應說法,坐為臥者不應說法,坐於底座為坐高座不應說法,妙惡亦爾。
五、返是應說,依無病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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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三、於完結時共作軌理者:由講聞法所獲眾善,應以猛利欲心回向現時究竟,諸希願處。
◎總結甲三
一、若以是軌講聞正法者,雖僅一座亦定能生如經所說所有勝利。
(一)若講聞法至扼要故,依是因緣,則昔所集於法法師,不恭敬等一切業障,悉能清淨。
(二)諸新集積業障亦截其流。
(三)講聞軌至扼要故,所講教授於相續上,亦成饒益。
二、特則今此教授,昔諸尊重殷重尤極。
三、未獲定解之過患:
(一)任說幾許深廣正法,如天成魔,即彼正法而反成其煩惱助伴。
(二)初一若錯乃至十五。
四、勸誡:
故此講聞入道之理,諸具慧者應當勵力,凡講聞時,下至應令具足一分講教授前第一加行,即是此故。

法殊勝

法殊勝 分二
一、三特色
(一)所詮圓滿
(二)易於受持
(三)勝出餘軌
二、四特點
(一)通達一切聖教無違殊勝 分三
(1)聖教定義
1、般若燈廣釋:即佛所說至言
2、宗大師:盡勝者所有善說
(2)達彼一切悉無違者
1、總說無違
<1>聖教是一補特伽羅成佛之道
<2>聖教隨道或(人_三士夫)所應 分二
甲:道正体 乙:道支分
<3>菩薩成辦世間利,須攝三種種性之機,故須學三士品道
菩薩自己若未能如實決定,不能宣說開示故,不能成辦世間利
2、大小乘無違
<1>三乘道
甲:三乘道分聲聞、獨覺、佛陀
乙:菩薩所求事能成辦之所有方便即是三乘道,故大乘人應學所有劣乘法藏
<2>大小乘相較
甲:共道是劣乘法藏所說諸道
乙:不共道是劣乘希求獨自寂靜樂等
<3>成佛必須徧攝—切餘乘所有斷証德類
3、顯密乘無違
<1>依体性而言
顯教体性悉皆攝入意樂菩提心(願心)及修行六到彼岸(行心)
密教者不捨顯教体性--成佛棟樑
<2>依律儀(行心)
共是菩薩戒(三聚戒)
不共是灌頂、三昧耶戒、二種次第及其眷屬
由顯加上密之不共道,能速疾成佛
若棄顯教即謗正法,密無上部謗捨下三部亦同,其業障深重,成佛亦遠矣!
   (3)小結
   1、當依師定解一切佛正言(聖教),其皆一有情成佛支緣
  2、能修者當修之
3、未能修者應積資淨障,廣發正願造能修因
4、此教授能攝經咒一切扼要,並正確引導眾生成佛所有方便
(二)一切聖言現為教授殊勝
(三)易於獲得勝者密意殊勝
(四)極大罪行自趣消滅殊勝